<浦发银行> 代码:600000
重大事项
 ≈≈浦发银行600000≈≈(更新:08.02.28)
(一)重大交易
    公告日期:2007-06-17
    项目名称:浦发银行(600000):换帅风乍起
    项目简介: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行长人选很少由自己来推选--从金运到傅建
            华, 再到现在流传中的徐风. 如果最终得到证实,那么2005年至今,
            浦发行行长人选将是三易其主.
          6月13日,消息人士透露,原任银监会三部主任徐风将出任浦发银行任
            行长,现任行长傅建华有可能只担任目前的浦发银行副董事长一职或
            调离浦发.
            尽管这在坊间流传甚广,甚至在浦发内部流传,但浦发行董事会秘书沈
            思并未给予证实.
          新行长?
          目前,浦发银行内部正处于新行长到任之前的紧张中.
          被视为最热门的浦发银行行长的徐风,之前任银监会监管三部主任,分
            管外资银行监管,曾任职上海银监局副局长.
          巧合的是, 最近的银监会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命中,共有5位司局级干部
            的职务有了变动,徐风将担任的监管三部主任一职已由监管四部主任
            邓红国接替.
            据悉, 现任行长傅建华有可能只担任浦发银行的副董事长职务.资料
            显示,傅建华于2006年8月10担任浦发银行行长, 于2007年5月22日起
            担任浦发银行的副董事长职务,而自那时起,浦发银行就有两位副董事
            长,并且其中一位由行长兼任.
          在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当中,凡是有两位副董事长的银行,其中一位
            多半是其股东单位人员出任, 一般为挂名虚职,并不参与银行的日常
            管理,而副董事长和行长由一人担任的也只有浦发银行一家. 似乎,傅
            建华自5月22日开始担任副董事长一职,为今后的职务变动埋下了伏笔
           另有消息称,傅建华有可能调离浦发银行,未来去向还未确定.不过,浦
            发银行董事会秘书沈思6月15日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关于新行长
            任命的新的通知,关于银行控股集团也没有进展."
            战略调整困惑伴随浦发银行行长这一职位的变动,浦发银行也出现了
            战略的摇摆.从2006年8月2日, 傅建华担任浦发银行行长期间,明确提
            出"必须把公司金融业务作为主要业务", 并在内部会议上明确提出个
            人银行业务部门过多,占用过多资源的问题.
           之后,浦发银行的对公业务受到全面重视,无论是企业融资、贸易融资
            投行业务、中小企业融资都受到了行内的领导的关注,对私业务由于
            被领导暗示"占用资源过多",而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另外 , 在傅建华任行长期间,浦发银行内部大部分的中层位置都需要
            新竞聘,所谓"全体起立",但竞聘却一直没有完成,而中层的调整一直
            处于悬空当中.另外,浦发银行在组织架构调整过程中,各个业务部门
            分设二级部门相当普遍,二级业务部门众多.
           而自金运任行长时期就开始的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推行公司银行事业
            部制, 总行开发产品,分支行负责营销,却由于二级部门设立太多,而
            迟迟未有定局.作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一般的战略是应该把个人
            银行业务放到重点,这是国际趋势,但是各家银行应当根据自己的业务
            基础,应根据浦发银行自己的业务特点来确定战略重点."奥纬金融策
            略咨询管理合伙人赖淑珠表示.
            目前,浦发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已经取得了良好的进展.浦发银行的对私
            业务也多次受到银监会的表扬,其东方理财卡、借贷合一卡作为业务
            创新,都获得了相当的社会声誉和业内认可. 但是相比较而言,浦发银
            行却一直有对公业务的良好基础--2006年, 浦发银行的财务报表显示
            企业银行贷款总额为461亿元,占到浦发行利润贡献的大半.
          上海银行控股集团?
          与浦发行行长调整风声再起的同时, 6月1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方面又
            将成立上海银行控股集团重新提上日程.
          事实上,成立上海银行控股集团一事早在去年底今年初就有类似动向,
            当时的想法是将上海银行和浦发银行合并,成立上海本地的银行控股
            集团,上国投也可能包含
            其中.
            而后一系列人事变动,更让人感觉,浦发银行和上海银行 "亲如一家"
            原浦发银行副行长陈辛任被调任上海银行为董事长; 上海银行原行长
            傅建华调任浦发银行为行长;中层职位之间的互相调动更加频繁.
          "无论是浦发银行还是上海银行的高层人事调动主要由上海市政府决
            定,而这两家银行作为上海市政府控制的银行,在职能上差不多,但是
            如果合并确实也面临很大问题. 比如外方股东的意愿,各个部门之间
            的人事等,不是一蹴而就的."一位浦发银行的内部人士表示.
          但是5月份,曾有浦发银行内部高层人士否认了这种提议的可能性."这
            件事情确实有过类似传言,但是无论是浦发银行还是上海银行都没有
            人愿意推动这件事情,两家银行合并曾是上海市政府的想法,但是他们
            也没有多少推动的动力."    就上海银行的现实发展来看,已经基本
            确立了全国性扩张的计划,在宁波第一家分行成立之后,杭州分行正在
            积极筹备;南京分行也已经获批."所以与浦发银行合并的可能性几乎
            没有."
           作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一般的战略是应该把个人银行业务放到重
            点这是国际趋势,但是各家银行应当根据自己的业务基础,来确定战略
            重点.
            公告日期:2007-01-11
            类别:资产出售
            简介: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准与授权,公司广州分行
            与中皇有限公司(下称:中皇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广
            州分行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持有的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酒鬼酒)3100万股法人股,以每股1. 6519元价格(原受让时法
            院裁定抵债价格)全部转让给中皇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51208900元.
            本次变动后,公司不再持有酒鬼酒股份.本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尚需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告日期:2006-04-12
           项目名称: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议案》,会议同
            意:
            一、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意其
            受让6家股东(如下表)持有的合计6296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16.08%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性质  占比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0050000 国有  4.85
          上海久事公司       164700000 国有  4.20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 社会  1.92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00 国有  1.92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390000 国有  1.6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1500000 社会  1.57
          合计           629640000    16.08
          (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465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
            1500万股为社会法人股)
           鉴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8535
            万股国家法人股(占总股本4.73%),受让上述股权后将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5%,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
            中国银监会批准;且上述股权转让中涉及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为
            有法人股性质的,其所持股权转让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
            意其受让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2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
            本1.09%)。
            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
            7450万股
            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7.01%),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
            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2006年4月12日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0
            日接股东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际集团)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下称:国际信托)通知,其分别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
            久事公司等26家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并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
            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7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993
            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际信托持有公司股份3485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8.90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告日期:2006-04-12
    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6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计16350
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4.18%)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合计为16083
0万元。
  出让方               股数(万股) 占比 性质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77 国有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社会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1200    0.31 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    0.23 国有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    0.19 国有
  上海市南汇区财政局         750    0.19 国有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隆泰铜业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    0.08 国有
  上海宝山财政投资公司        300    0.08 国有
  合计                16350   4.18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次收购已
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
购义务。
  2006年4月4日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股权的事宜,2006年3月30日已分别获得财政部有关文件的
同意批复。
  2006年4月12日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接股东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际集团)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际
信托)通知,其分别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等26家股东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已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7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9934%),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国际信托持有公司股份34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9017%),为公司
第二大股东。

    公告日期:2006-04-12
   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公司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分行、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500万、900万、750万股国有
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分别为7800万、4680万、3900
万元。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次收购已触
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
务。
  2006年4月12日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接股东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际集团)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际信
托)通知,其分别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等26家股东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已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7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9934%),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国际信托持有公司股份34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9017%),为公司第
二大股东。

    公告日期:2006-03-02 
    项目名称: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6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
             合计163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4.18%)转让给上海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合计为160830万元。
          出让方            股数(万股) 占比 性质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77 国有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500    0.38 社会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500    0.38 国有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1200    0.31 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900    0.23 国有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    0.23 国有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    0.19 国有
  上海市南汇区财政局         750    0.19 国有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隆泰铜业有限公司        450    0.11 国有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    0.08 国有
  上海宝山财政投资公司        300    0.08 国有
  合计                16350   4.18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
次收购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
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公告日期:2006-03-02 
    项目名称: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公司股东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
             1500万、900万、7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
    转让价款分别为7800万、4680万、3900万元.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银监会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的批准.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无异议;本
次收购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亦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
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公告日期:2006-01-18
    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
    项目简介: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议案》,
             会议同意:
  一、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意其
    受让6家股东(如下表)持有的合计6296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16.08%).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性质  占比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0050000 国有  4.85
  上海久事公司       164700000 国有  4.20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0 社会  1.92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00 国有  1.92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390000 国有  1.6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1500000 社会  1.57
  合计           629640000    16.08
  (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465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
    1500万股为社会法人股)
  鉴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8535万股
国家法人股(占总股本4.73%),受让上述股权后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5%,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且上述股权转让中涉及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为国有法人股性质的,其所持
股权转让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符合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同意其
受让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2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1.09%).
  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
274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7.01%),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
其股权受让相关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最新公告日期:2005-4-23
    增持方股东名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增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减持方股东名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减持方股东性质:股份制企业
    转让前股份性质:发起法人股
    转让后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数量(万股):3000.00
    转让总金额(万元):/
    增持方股东排名:/
    转让类型:协议转让
    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最新公告日期:2005-4-23
    增持方股东名称: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增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减持方股东名称: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减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转让前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转让后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数量(万股):1989.00
    转让总金额(万元):/
    增持方股东排名:/
    转让类型:协议转让
    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最新公告日期:2005-4-23
    增持方股东名称: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增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减持方股东名称:上海精品商厦
    减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转让前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转让后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数量(万股):300.00
    转让总金额(万元):/
    增持方股东排名:/
    转让类型:协议转让
    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公告日期:2005/4/23
    重组类型:公司股权转让
    重组事项:公司股东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989万股国有
             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精品商夏将
             其持有的3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给一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05/4/23
    重组类型:公司股权转让
    重组事项:公司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
             万股社会人股转让给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诉讼
 2004-02-27:案件描述:上海永新雨衣染织厂诉公司下属上海地区总部外高桥保税
                      区支行房屋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36.20
                      万元,尚未判决。
             判决内容:

(二)重要事项
    ★2007年末期: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06年6月底,公司发布了《浦发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993-2005)》,成为国内第一家
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公司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发展目标看,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协调
发展;从工作方式看,公司要在发展的各个环节中体现社会责任,支持和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
互动;从实现路径看,公司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在实现经济目标
和增进社会福利两个方面取得科学、平衡和持续的发展,努力为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
的贡献。
    二、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的事项
    200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7]
第4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银监复[2007]558号)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本次次级债于
2007年12月28日分销结束,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前者发行10亿人民币,后者发行50
亿人民币。固定利率次级债系10年期债券,本公司有权在第5年末,即2012年12月28日按照
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为6.0%,如果本公司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赎回部分自
2012年12月28日停止计息并兑付本息。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
本品种债券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原簿记建档确定的利率加3个百分点(3.00
%),即9.0%。该债券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12月28日。浮动利率次级债系10年期债券,
本公司有权在第5年末,即2012年12月28日按照000000
    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为5.94,
其中基本利率为4.14%,基本利差为1.8%。基本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
用的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如果本公司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赎回部分
自2012年12月28日停止计息并兑付本息。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
到本品种债券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原簿记建档确定的基本利差加3个百分
点(3.00%),即4.8%。该债券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12月28日。
    三、公司发起设立浦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9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文的批复,
同意由公司、法国安盛投资管理公司和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司持有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08年2月15日,浦银安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只基金产品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准。
    四、资产证券化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7】311号文及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07】第23
号文批准,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不超过44亿元。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559笔,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05,707
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22笔,涉及金额人民币24,396万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公正、公平、
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
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务属于公司的
正常业务之一,《公司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管理也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特
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从而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
    本公司无对关联方的特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证监会【2003】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八、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
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
及我行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
面影响。公司的关联方:
    1、主要法人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法人股东,
该类关联法人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公司董事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该类关联法人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3、公司投资的并对其有重大影响的金融企业,该类关联法人包括:华一银行和浦银安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重大担保: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
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十、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现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承担公司2007年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
务工作。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金额225万元(公
司不承担差旅费)。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10年的审计服务。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其他费用金额289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该会计师事务所
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8年的审计服务。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
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核销损失类贷款情况
根据2005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文)规定,
公司董事会2007年审议核销的损失类贷款共4.66亿元,公司执行董事会审议核销的损失类贷款
共3.15亿元。
    十四、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及其影响
    1、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07年3月18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
点;5月19日上调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贷款上调0.18个百分点;7月20日决定上
调活期存款0.09个百分点、一年期存贷款上调0.27个百分点;8月22日上调一年期存款基准利
率0.27个百分点,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9月14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
百分点,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目前一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4.14%,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
    虽然一年期存贷款利差有所缩小,但加权平均的存贷款利差有所扩大,存款利率提高有利于
公司存款的增长,贷款利率提高有利于抑制企业资金需求。且调整有利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
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2、2007年1月15日、2月25日、4月16日、5月15日和6月5日、8月15日、9月25日、
10月15日、11月26日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10次上调人民币存款法定准备金率,由
年初的9%提高到14.5%。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在公司不会对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
司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继续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

    ★2007年三季:
    一、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中期:
    一、公司治理状况
    1、股东大会情况:2006年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在上海召开,决议刊登在20
07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三届
十五次、三届十六次会议,监事会三届九次、三届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分别刊登在20
07年3月24日、4月28日、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要求,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法人治理情况逐条对照,进行了认真的
自查, 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司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余监管部门及投资者的沟
通,开通了多种沟通方式,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及投资者的监督.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即"分配普通股股
利每10股派发1. 5元人民币(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7月17日,除息日为2007年
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7月20日.公告刊登在2007年7月13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该分配方案已实施.
    2、200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567笔,涉及金额为人民
币310,696.25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17笔,涉及金额人民
币13,882.05万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五、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
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
    1、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
东,具体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
项.
    2、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
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
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七、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
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现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境内、境外审计机构, 并承担公司2007年半年度
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其他重大事件
    1、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07年3月18日、5月19日和7月21日决定上调金融机构
存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6.12%调高到6.84%,上调0.72个百分点,一
年期存款利率由2.52%调高到3.33%,上调0.81个百分点.虽然一年期存贷款利差有所
缩小, 但加权平均的存贷款利差有所扩大,存款利率提高有利于公司存款的增长,贷
款利率提高有利于抑制企业资金需求.
    2、2007年1月、2月、4月、5月和6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5次上调人民币存款法
定准备金率, 由年初的9%提高到11.5%.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在公司不会对流动性
产生重大影响.
    
    ★2007年一季: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末期: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浦发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993-2005)》,
成为国内金融业首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商业银行. 报告陈述了多年来公
司坚持"奉献社会,服务大众,协同发展,共建和谐"的目标,对股东、客户、员工、商
业伙伴、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和义务, 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
情况.
    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观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 行之以礼、出之以仁、成之以信、
守之以诚."行之以礼"就是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都要遵守规范,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去
追求利益最大化; "出之以仁"就是树立仁爱和谐的社会形象,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成之以信"就是以信立行,始终践行自己的承诺,信用是金融业发展的灵魂,也是公司
走向成功的根本法则;"守之以诚"就是对利益相关者,要诚恳、诚实,以诚待人,这是
公司要恪守的道德准则.
    按照上述内涵,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从发展目标来说, 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维护和增进社
会利益, 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不仅善于在市场商业活
动中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取利润,更在于能够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一直致力
于建设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 受人尊敬,才能有良好的市场品牌和企业形象,才能拥
有更多的无形资产,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工作着力点来说,要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社会责任.即对股东承担实
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对客户承担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共同成长
的责任.对商务伙伴承担诚信交易、共赢发展的责任.对社区、政府承担推动社会公
平正义、和谐有序的责任.对员工承担关注成长、提升价值的责任.对环境承担促进
环保、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责任.
    ——从实现路径来说, 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
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作为开展一切经营活动的准则; 以"以人为本、价值统一"
作为公司实现社会价值、股东价值、员工价值的精神内核;以"客户导向、尽心服务
"为公司的服务理念; 通过"提倡节约、支持环保"推动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促进可持
续发展;让"充满爱心、融入激情"成为公司员工的必备素质.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为: 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
股将获付3股股票.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数量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的比例确定
; 对价安排执行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
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2.7亿股.
    该方案于200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获得与会股东审
议通过,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份共有29.12亿股,比例为98.997%,流通股份4.096亿股投
赞成票,比例为93.54%.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6]98号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沪国资委产[2006]261号文批准了公司实施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0日; 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5月12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包括: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
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三、公司增发不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的事项
    2006年11月6日,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11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的通知》, 核准公司增发A股不超过70,000万股,
公司于11月16日实施增发,实际发行43988269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64元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999987.08元,在扣除券商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后实际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5907999987.28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54882697股.
    四、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的事项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19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
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6】第10号文, 公司组建了由中国人
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等8家机构参与的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私募定向发行总额为26亿元人民币的
次级债券. 本次次级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
,本期债券的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经最终确定为年利率3.75%.
    五、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及其影响
    1、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
年期贷款利率由5.58%调高到5.85%,上调0.27个百分点.由于本次存款利率未同步调
整,银行存贷款利差有所扩大.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自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0.27
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至6
.12%,利率的调整有利于引导投资和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
    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自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
个百分点;自8月15日起再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自
11月15日起再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上调存款准备
金率有助于适当控制银行信贷、缓解流动性过剩状况.
    六、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财会[2005]14号文《关于
印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适用追溯调整法.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及权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净利润   资本公积(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005年度       2005年末     2005年末     2005年末
    调整前金额        2,485,417      4,869,396    2,917,236      524,290
    衍生金融工具按      -41,928        -41,833
    公允价值计价
    交易性证券按公         -753                                   69,630
    允价值计价
    交易性证券利息      151,019                                  273,995
    收入
    上述调整对所得      -35,751                                  -99,591
    税的影响
    可供出售证券以                     241,341
    公允价值计价
    上述调整对盈余                                   36,529      -36,529
    公积的累计影响
    调整小计             72,587        241,341       36,529      165,672
    调整后金额        2,558,004      5,110,737    2,953,765      689,962
    2、会计报表重述:根据财政部2005 年8 月颁发的财会[2005]14 号文《关于印
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的要求, 公司对会计报表
重新进行了表述,并相应调整了年初数(上年同期数)的表述.
    七、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
                                                       单位:人民币  千元
    项目 项目名称                                                   金额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24,706,128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13    其他-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24,706,128
    2005年8月25日, 财政部发布财会[2005]14号文《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范
围内试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公司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对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作了追溯调
整. 2006年的财务报表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
"通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故无需再对与本公司相关项目作出调节.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463笔,涉及金额为人民
币271,385.71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16笔,涉及金额人民
币10,776.02万元.
    九、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十、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
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
权的非自然人股东;具体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企业名称                2006年末贷款/拆放余额     2006年利息收入金额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1,797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
项.
    2、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
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
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十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承
担公司2006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增发验
资费用金额244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 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9年
的审计服务.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其他费用金额14
0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7年的审计服务.
    十三、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
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核销损失类贷款情况
    根据2005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
文)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核销的损失类贷款共10.48亿元,公司执行董事会审议核销
的损失类贷款共1.38亿元.
    十五、公司名称没有改变, 公司股票简称股改实施完毕改为"G浦发",此后又恢
复为"浦发银行".
    十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没有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
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十七、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执行证监会
【2003】56号文件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本着
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截止2
006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务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之一,《公司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
明确规定, 公司内部管理也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
流程和审批程序, 从而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证监会
【2003】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2006年三季: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
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
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具体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中期: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期内, 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浦发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993-2005)》,
成为国内金融业首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商业银行. 报告陈述了多年来公
司坚持"奉献社会,服务大众,协同发展,共建和谐"的目标,对股东、客户、员工、商
业伙伴、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和义务, 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
情况.
    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观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 行之以礼、出之以仁、成之以信、
守之以诚."行之以礼"就是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都要遵守规范,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去
追求利益最大化; "出之以仁"就是树立仁爱和谐的社会形象,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成之以信"就是以信立行,始终践行自己的承诺,信用是金融业发展的灵魂,也是公司
走向成功的根本法则;"守之以诚"就是对利益相关者,要诚恳、诚实,以诚待人,这是
公司要恪守的道德准则.
    按照上述内涵,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从发展目标来说, 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维护和增进社会
利益, 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不仅善于在市场商业活动
中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取利润,更在于能够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一直致力于
建设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 受人尊敬,才能有良好的市场品牌和企业形象,才能拥有
更多的无形资产,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工作着力点来说,要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社会责任.即对股东承担实现
股东价值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对客户承担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共同成长的
责任.对商务伙伴承担诚信交易、共赢发展的责任.对社区、政府承担推动社会公平
正义、和谐有序的责任.对员工承担关注成长、提升价值的责任.对环境承担促进环
保、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责任.
    --从实现路径来说, 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以
"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作为开展一切经营活动的准则; 以"以人为本、价值统一"作
为公司实现社会价值、股东价值、员工价值的精神内核; 以"客户导向、尽心服务"
为公司的服务理念; 通过"提倡节约、支持环保"推动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促进可持
续发展;让"充满爱心、融入激情"成为公司员工的必备素质.
    二、公司治理状况
    1、修改《公司章程》:为进一步贯彻落新《公司法》、新《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以及中国银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
资者的利益,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修改,并于2006年5月30日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第一大股东的变更: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其分别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
等26家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已于4月6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上海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7849万股(股改前、占公司总股本24.9934%),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850万股(股改前、占公司总股本8.9017%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三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05年度股东大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及2006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六
次、七次、八次、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五次会议.
    三、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为: 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
股将获付3股股票.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数量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的比例确定
; 对价安排执行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
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2.7亿股.
    该方案于200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获得与会股东审
议通过,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份共有29.12亿股,比例为98.997%,流通股份4.096亿股投
赞成票,比例为93.54%.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6]98号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沪国资委产[2006]261号文批准了公司实施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0日; 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5月12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事项包括: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十.
    四、公司增发不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的事项
    200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0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不
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 已于2005年4月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增发新股决议有效期限一年,有效期限延
长至2006年5月31日止但在延长的一年有效期内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20
06年5月30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增发不
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再延长本次增发新股决议有效
期限一年,期限延长至2007年5月31日止.
    五、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的事项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19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
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6】第10号文, 公司组建了由中国人
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等8家机构参与的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私募定向发行总额为26亿元人民币的
次级债券. 本次次级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
,本期债券的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经最终确定为年利率3.75%.
    六、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即"分配普通股股
利每10股派发1. 3元人民币(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24日,除息日为2006年
5月2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5月29日.公告刊登在2005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该分配方案已实施.
    2、200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327笔,涉及金额为人民
币188,372.04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14笔,涉及金额人民
币2,121.35万元.
    八、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九、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
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
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具体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公司.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情况见下表:
    十、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
项.
    2、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
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
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十一、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中国证监会的
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
    1、根据2001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
》(财金[2001]127号文)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核销的呆帐贷款共1.53亿元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
年期贷款利率由5.58%调高到5.85%,上调0.27个百分点.由于本次存款利率未同步调
整,银行存贷款利差有所扩大.
    十三、公司名称没有改变,公司股票简称股改实施完毕改为"G浦发".
    十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
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当期开始实施财政部财会[2005]14号文《关于印发<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及权益的影响如下:
    注:系其中的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的变动数.
    2、会计报表重述: 根据财政部2005年8月颁发的财会[2005]14号文《关于印发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的要求, 公司对会计报表重
新进行了表述,并相应调整了年初数(上年同期数)的表述.
    
    ★2006年一季度:
    1.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末期: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338笔,涉及金额为人民
币188,080.43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有40笔,涉及金额人民
币8,992.54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
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
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具体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
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
项.
    2、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
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
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承
担公司2005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金额
140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 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8年的审计服务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和其他费用金额140万元(公司
不承担差旅费),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连续6年的审计服务.
    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发生
    七、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
    根据2001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
(财金[2001]127号文)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核销的呆帐贷款共9.77亿元.
    八、公司名称和股票简称没有改变
    九、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没有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十、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执行证监会
【2003】56号文件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本着
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 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05
年12月31日,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务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之一,《公司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明
确规定, 公司内部管理也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
程和审批程序,从而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证监会【2
003】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公司已于2月2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浦发银行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股流通股将获付3股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浦发银行股份总数百
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浦发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005年三季: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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