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增发A股之回访报告
发表时间:2004-03-23 出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2】135号文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于2003年1月增发A股3亿股,每股发行价格8.45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24.94亿元。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公司”)担任该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并已完成该次主承销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8号文要求,光大证券于2004 年3 月15日~19日对浦发银行进行了回访,现将有关回访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增发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实际募集资金24.94亿元已全部用于充实银行资本金。资本金的充实提高了浦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有效带动了浦发银行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综合体现在:2003年,浦发银行总资产增长了32.85%,净利润增长了21.85%。可见,浦发银行严格按照募股资金使用计划的承诺要求,合理运用了募股资金,并取得了明显效益。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浦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达到8.64%,满足监管要求。
二、 发行人资金管理情况
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制定了严格的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分支行授权、转授权管理制度,总行、各级分支行均在此授权权限的范围内建立了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设立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综合营销推进委员会,并通过风险管理部、会计部、资金财务部、稽核部等实施部门按照“巴塞尔协议”及国家监管部门的要求对银行资金实行计划目标管理控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控制、财务核算管理控制,以实现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协调统一。
浦发银行没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亦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发行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浦发银行未就本次增发做盈利预测。
浦发银行2002年度报告及2003年度报告显示,2002年和2003年浦发银行分别实现净利润12.85亿元和15.6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6.61%和13.69%。
四、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实现情况
浦发银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充实了资本金,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促进了银行的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2003年,浦发银行的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1)到2003年底,浦发银行的总资产规模达到3710.57 亿元,比2002年底增长了32.85 %;
(2)本外币贷款年末余额2551.11 亿元,较年初增长了46.30%,各项存款余额3221.14亿元,较年初增长32.06%;
(3)全年实现税后利润15.66亿元,比2002年增加2.81亿元,增长21.87%;
(4)2003年实现(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3.04 %;
(5)2003年底资本充足率达到8.64%;
(6)不良贷款比率达到1.92%。
浦发银行2003年报披露,2004年的年度经营目标为:
(1)总资产规模力争达到4450亿元,增长20%;
(2)总存款余额力争达到4060亿元,增长 20%;
(3)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3050亿元,增长 20%;
(4)年末不良资产率按“五级分类”口径控制在2%以内。
为实现自身的持续、快速发展,浦发银行已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2月制定了规模不超过60亿元的可转债发行计划和规模不超过6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发行计划。
综上所述,浦发银行正在稳步、快速地实现其既定的发展目标。
五、发行人新股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
浦发银行本次增发的3亿元A股于2003年1月20日上市,当日开盘价9.50元,收盘价9.94元。从2003年1月20日至2004年2月27日,浦发银行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最高为14.20元,最低为8.50元,2004年3月15日收盘价为11.05元。相比本次增发价格8.45元,浦发银行增发后股价的二级市场走势使得参与本次增发的一级市场投资者可以获得较为合理的回报率,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增发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合理的,具有适销性。
六、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与发行业务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使投资银行部门与研究部门、经纪部门、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办公地点等方面相互隔离,并由公司内部独立的监察部门实施严格的监督。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本次增发前后无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发生。
七、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针对2002年6月底的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高达60.06%而超出监管规定的情况,浦发银行在本次增发过程中承诺在2002年9月底之前将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控制在监管标准之内。 该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截止2002年9月30日,浦发银行的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降至44.02%,2002年底降至43.25%,2003年底更降至36.69%,均控制在50%以下的监管规定范围内。
另外,2002年和2003年浦发银行分别实现净利润12.85亿元和15.6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6.61%和13.69%,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6.15%和13.04%,均超过了“增发新股完成后当年(200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和“增发新股完成当年(2002年)摊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目前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98%”的承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浦发银行在2003年度将原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贴现、同业拆借、买入返售资产负债等项目改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2003年的影响是减少2003年度利润总额5041万元。由于浦发银行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报告中引用的2002年度相关数据没有根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调整过,因此,2003年度和2002年度的有关数据存在一定的不可比性。
九、公司内核小组对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公司内核小组对浦发银行回访情况及回访报告进行了核查, 认为该份报告客观反映了发行人发行后募集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并对其业务发展目标实现、二级市场走势、承诺履行情况做了如实描述, 我们认为该回访报告不存在蓄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