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2005-04-23 出处: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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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9名,出席会议董事及授权出席董事19名,其中金运副董事长、Stephen Long(中文名:龙肇辉)董事、杨祥海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张广生董事长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孙铮先生、胡祖六先生、姜波克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潘洪萱先生、马金明先生、夏大慰先生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会议由张广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
一、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刘信义先生担任副行长的议案》,经公司行长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信义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刘信义同志简历:
刘信义,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自2002年6月起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锻炼,先后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
三、《公司部分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
1、公司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鉴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第三大股东,现持有公司19005万股国家法人股(占总股本4.85%),受让上述股权后其持股数将超过公司总股本5%,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变更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2、公司股东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989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精品商厦将其持有的3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为公司第九大股东,持有公司635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1.62%)。鉴于其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其股权变更事项尚需中国银监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