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2005-12-17 出处:上海证券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2 月1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9名,公司监事刘海彬先生、监事陈步林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万晓枫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万晓枫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建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同意建立监事会办公室,并聘任陆冠虚先生为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建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同意建立监事会办公室,并聘任陆冠虚先生为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