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时间:2007-10-27 出处:上海证券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9 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9 名,监事冯树荣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海彬监事会主席代行表决权,监事杨绍红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林福臣监事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刘海彬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该报告对外披露。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监事会报告信息的制度》;

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福利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议案》;

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职工福利费计划的议案》;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关联法人的议案》。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